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87号)和人社部《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33号)文件精神,按照 “加快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”的要求,实施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。“中原青年博新创新人才”结合国家和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,瞄准国家和省重大战略、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,旨在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、国内领先的创新型青年博士后人才,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。
一、遴选范围
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,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;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,即2017年6月10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。
二、 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
每年遴选10名,给予每人两年50万元的资助,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,1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经费。
三、 遴选条件
(1)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;
(2)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,